法律专栏 || 谁可以获得社会援助(经济、食物、住房、医疗)?怎么获得社会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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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无论申请人的国籍和年龄,每个申请人都有获得社会援助的权利,使其能正常生活。获得社会援助的条件是申请人无法通过自己获得社会资源来确保生活。
比利时主管机关在给予社会援助前,将审查其是否真正是否需要救助。审核唯一的标准是社会援助申请者没有足够的经济来源可以正常生活。
能获得经济援助者,申请人须满足某些条件(例如:需要工作、融入社会,学生通过考试等等)。
主管机构是“社会援助中心”(CPAS/OCMW),原则上是在申请人居住区域的CPAS/OCMW 机构申请。在提交申请后30天内,CPAS/OCMW 必须做出决定。CPAS/OCMW可能会对其进行社会调查,评估申请人的需求。如果CPAS/OCMW未在限期内作出决定,没有回应就等于拒绝协助,申请者可以对其进行上诉。
对于拒绝或撤回社会援助的决定,或无决定,申请人可以在居住地的劳工法庭提出申诉。假如对于劳工法庭的判决有异议,也可以向劳工法庭上级法庭提出上诉。
社会援助的形式多样化,根据申请人的需要采取各种形式的帮助(例如:经济援助、食物帮助、住房援助、医疗援助等)。
但是,对于外国人(非比利时人)申请社会援助,存在限制:
1、对申请庇护者和非法滞留并带有未成年的孩子的家庭,社会援助的形式仅限于物质方面的援助。
2、无人陪伴的外国未成年人:由特别的指导中心进行对其帮助。
3、对于非法滞留的外国人提供的社会援助仅限于紧急医疗救助。
紧急医疗援助是完全医疗性质的援助,其紧急程度要由医生、医疗机构来证明。
这种援助不能是经济援助、住房或其他实物的援助。紧急医疗援助和紧急治疗性护理是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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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 马 Louise Ma
律师
上诉法庭候补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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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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